主旨: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製作員工協助方案(以下簡稱EAP)業務宣導影音短片,及請各機關強化EAP委外服務之履約管理一案,請查照轉知參考運用並廣為宣導。
說明:
一、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6月16日總處綜字第1141001140號書函暨本府114年6月23日新北府人企字第
1141186121號函辦理。
二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製作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員工協助方案業務宣導」影音短片,並置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/公務人員/EAP專區/如何辦理EAP(https://www.dgpa.gov.tw/mp/submenu?uid=225&mid=223)項下,請各機關(學校)參考運用。
三、各機關(學校)如與廠商簽訂委外服務契約,宜於契約條款或招標需求中,明定廠商應提供具備合法資格之專業人員名單,供機關查核;並於履約期間,針對須依相關專門職業法律規定(如心理師法)始得執行之服務,落實查驗該項服務提供者是否具備合法專業證書或執業執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