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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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選時程表: 一、 學生送請導師初審: 115年4月27日(一)至4月30日(四) 二、 導師將申請表及佐證資料送至教務處: 115年5月6日(三)下午一點前。 請欲申請學生自行下載填寫報名表,依規定送件。逾時不候 教務處 詹主任 02-86775640#6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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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_核章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