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」部分條文及第4條附表,業經行政院於115 年4月24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53024173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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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」部分條文及第4條附表,業經行政院於115 年4月24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53024173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,檢送發布令影本、修正條文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依據行政院115 年4月24日院授人培字第11530241733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
1150783120_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」部分條文及第4條附表修正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