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新北市選舉委員會有關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,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,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,業經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2日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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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轉知新北市選舉委員會有關自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,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,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,業經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2日,請廣為宣導並鼓勵同仁踴躍參加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新北市選舉委員會115年8月13日新北選一字第1150002174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上開行政院、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新北市選舉委員會來函各1份供參。
1151599545_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