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請貴校加強督導所轄餐廳、廚房、員生消費合作社之衛生管理,加強學校餐飲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及食品製備流程衛生安全管理,以預防諾羅病毒食品中毒,詳如說明。 - 新北市鶯歌區中湖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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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請貴校加強督導所轄餐廳、廚房、員生消費合作社之衛生管理,加強學校餐飲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及食品製備流程衛生安全管理,以預防諾羅病毒食品中毒,詳如說明。

主旨:

請貴校加強督導所轄餐廳、廚房、員生消費合作社之衛生管理,加強學校餐飲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及食品製備流程衛生安全管理,以預防諾羅病毒食品中毒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32093A號函辦理。

二、諾羅病毒之傳染力及散播力非常快速、廣泛,在病毒顆粒極少量下即可能致病,每年11月至隔年3月為其流行季節,且常透過糞口途徑或受污染之食品及水源傳染,造成患者腹痛、水漾腹瀉及嘔吐等,部分患者更可能有發燒等症狀,爰請加強教職員及學生之衛生教育,養成飯前、飯後及如廁後以肥皂勤洗手之良好習慣及衛生安全飲食等原則。

三、餐飲從業人員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,進入餐點製備場所前、如廁後或手部遭污染時,應依正確步驟洗手及消毒。若人員患有腸胃道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,應主動告知現場負責人,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,以降低病毒經餐點傳染至食用者之風險。餐飲及烹調場所應隨時保持衛生,烹調之器具應保持清潔,並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。

四、另貝類等水產品具有濃縮病毒之能力,若生食來自於受污染水域的水產品,亦可能造成諾羅病毒食品中毒發生倘使用貝類等水產品為食材時,應確保其來源,並確實執行供應商之管理,澈底加熱後再提供食用。

五、檢附防治諾羅病毒宣導海報及單張,請於適當場所張貼,亦可至食藥署網站「防治食品中毒專區」(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.aspx?sid=1816)下載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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