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寒暑假低收入戶學童午餐補助計畫 - 新北市鶯歌區中湖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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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寒暑假低收入戶學童午餐補助計畫

主旨:

檢送「111年寒假國中小低收入戶午餐券核定表」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

一、 依據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寒暑假低收入戶學童午餐補助計畫辦理。
二、 午餐券發放對象:
(一)國中:現7至9年級,共3個年級之低收入戶學童。
(二)國小:現1至6年級,共6個年級之低收入戶學童。
三、 本市公立國中小低收入戶學童,寒假期間無論是否到校,均可獲得每餐金額50元午餐補助,發放期間為111年1月21日(星期五)至111年2月10日(星期四),共11日(不含例假日)。
四、 旨揭學童若有到校上課或參加活動並享用營養午餐者,是日不得重複請領午餐券,其餐費由111年學校預算編列之弱勢學生餐費項下支應(請與貴校會計確認經費並核銷)。
五、 本案所需發放之便利商店午餐券,請以留存於貴校保管之「110年寒假國中小延後開學低收入戶午餐券」及「110年暑假低收入戶學生午餐券」中支應。
六、 本次發放後貴校賸餘之午餐券,請先留存貴校妥善保管,切勿銷毀,並於111年暑假國中小低收入戶午餐券結算時併同進行結算。
七、 為避免本餐券不當使用,請貴校協助辦理以下事項,以利午餐券確實用於補助:
(一)使用全家超商及萊爾富超商午餐券學校,請學校協助製作提醒貼紙黏貼於餐券上:本券為新北市學童專用餐券,僅限兌換餐點及非酒精類飲品,其餘項目皆不可兌換,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關心您。
(二)使用OK超商午餐券學校,請務必依「章戳樣式」(附件2),先行製作章戳,於券上蓋印提醒事項後再行發放。
八、 發放時需有學生或家長簽領,併同流水號登載造冊,請貴校務必落實以利本局後續抽查;另請提醒學生及家長領取餐券後應珍惜使用,並將餐券應用於兌換餐點部分,以符政府補助午餐之目的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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